1. 项目立项就召开项目立项会,由部门经理、质量保证组负责人和项目相关人员参加,项目质量保证组应事先与行政事业部沟通落实项目的有关合同或由销售提交、由公司总裁签字认可的立项表。
2. 项目立项时,项目立项表和项目估算表由质量保证组负责人组织研发事业部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进行评审。
3. 项目立项表中的项目结束日期首先要以甲方的要求或者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果甲方未做出明确要求,则需要通过工作量分解,并结合项目组实际投入的人员来确定项目的结束日期;如果项目是以维护工作为主要工作的,则项目的结束日期就是公司对客户承诺的维护结束日期,如果对客户承诺的维护结束日期和立项日期不在同一年,那么该项目的结束日期定于立项当年的12月31日,到下一年再重新立项。
4. 在项目成本估算时各项目成本的计算方法:
项目管理成本=(项目周期*20%)*每人每日的成本;
质量保证成本=项目总成本*5% ;
项目拟投入人数=项目总工作量(人/日)/预算工期;
项目奖金=预算工期*项目拟投入人数*10*难度系数*质量完成系数*进度完成系数。
5. 项目文档的裁剪方案应以书面形式由质量保证组负责人上报部门经理审批后执行。
6. 《项目计划》不可裁剪,在《项目计划》中明确各阶段的进度,提交由甲方签字确认。在项目各阶段,如甲方未按期履行自身的义务,项目经理应敦促甲方完成其义务,避免在项目验收时产生争议。
7. 如果合同中明确项目需求分析进度的,项目经理应在需求分析阶段应以书面《项目报告》敦促甲方在需求分析阶段将软件需求阐述完成,最终形成《需求规格说明书》提交甲方签字。
8.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需求分析进度的,项目经理应在项目立项后向甲方提交《项目计划》,在项目计划中明确项目各阶段的总体进度,并提交甲方签字。进入需求分析阶段后,项目经理应编写《项目报告》敦促甲方应在需求分析阶段将软件需求阐述完成,最终形成《需求规格说明书》提交甲方签字。
9. 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完成项目验收所需文档,准备项目验收。如合同中明确项目验收时间,可按项目验收时间提交《验收报告》,项目提前完成的,可提前提交验收报告;如合同中明确项目验收时间并且说明“非我方原因导致项目未验收的,视为项目于某时间已验收”,项目经理应向甲方提交《项目报告》,说明我方已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要求的工作,请甲方准备项目验收,非我方原因导致项目未验收的,视为项目于某时间已验收。随后向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要求甲方安排时间验收。
10. 项目验收后,在项目维护阶段(有的叫质保期),如合同中明确维护阶段的具体工作的,按合同执行;如合同中只明确维护期,未明确维护期内具体工作的,维护工作限制在保证软件的稳定正常运行范围,维护期内甲方提出的任何需求变更都应上报部门经理后,审批后执行。
11. 项目验收后,项目经理应编写《项目总结报告》,对项目进行总结。质量保证组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项目质量和实施进度进行评估,最终确认项目难度系数项目质量完成系数和进度完成系数,形成书面意见提交部门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