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论中的独立性证明与力迫法
1. 不可数性证明与连续统假设模型
在集合论的证明中,我们可以依据公式的复杂度构建层次结构,公式越简单,在层次结构中的位置越高,并且存在量词优先于全称量词。例如,对于“存在 (m > n) 使得 (m) 属于 (G)”和“对于所有 (m > n),(m) 不属于 (G)”这两个公式,前者会被优先考虑。因此,证明 (G) 是无限集的过程是正确的,而证明其相反情况则是错误的。
现在我们尝试构建一个连续统假设不成立的模型,即 (2^{\aleph_0} = \aleph_2)。为此,我们需要扩展模型 (M),使其包含 (\aleph_M^2) 个自然数的子集。基本思路是一次性添加一个由 (\aleph_M^2) 个泛型集合组成的序列 ({G_{\alpha}} {\alpha < \aleph_M^2})。这里不仅要求每个 (G {\alpha}) 是泛型的,还要求整个序列作为一个整体也是泛型的。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泛型函数 (g(x, y)) 来精确描述,其中 (x) 是自然数,(y) 是 (M) 中小于 (\aleph_M^2) 的序数,函数值为 (0) 或 (1),(g(n, \alpha)) 表示 (n) 是否属于 (G_{\alpha})。
让整个序列成为泛型有两个原因:一是确保 (M[{G_{\alpha}} {\alpha < \aleph_M^2}]) 是策梅洛 - 弗兰克尔公理(Zermelo - Fraenkel axioms)的模型;二是可以证明序列中的集合两两不同。利用泛型集规则很容易证明这一点,假设 (\alpha < \beta < \aleph_M^2),当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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