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合
“集合”这个概念很难给出定义。“集合”被提出不久后,围绕集合的各种悖论也接踵而至,这里给出一个比较有名的悖论:
S={
s|s∉S}
如果s是集合S中的元素,那么根据S的定义,它不属于S;如果s不是集合S中的元素,那么根据S的定义,它属于S,于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局面产生了。这就是著名的罗素悖论,相关的悖论还有很多,这些悖论都是围绕集合的定义产生的。后来,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数学家们提出了公理集合论,这是后话,属于集合论的范畴,这里不展开讨论。
抽象代数是代数的一个分支,而研究代数,其实就是研究集合以及定义在这个集合之上的运算。因此在学习抽象代数时只需要搞清楚集合由哪些元素构成,一个元素是否属于这个集合即可。
首先给出集合相等的定义:如果两个集合拥有相同的元素,那么两个集合相同。记作: A=B
2、子集
集合A是集合B的子集,当且仅当A中的元素一定也是B中的元素,记作 A⊆B